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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人者必先自治 责人者必先自责

成都市积极加强纪委干部监督工作,2014年以来共查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31人
发布时间:2015-10-20   来源:廉洁成都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近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相继召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对干部监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体现出上级纪委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解决“灯下黑”问题的坚定决心。

10月16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召开。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按照“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的总体要求,我市从规范制度机制入手,扎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巡察、案件查办等工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4年以来,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1人。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71件,办结48件,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

狠抓制度建设

着力规范干部监督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监督执纪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

5月,一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根据《暂行办法》,市纪委干部监督室主要对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市管纪检监察干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部门正副职;派驻机构全体干部、派出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区(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部门(单位)纪委、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市属国企和高校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需要实施监督的对象实施监督。“《暂行办法》的施行进一步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受理、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等相关制度,使干部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将国企和高校作为监管的重点,与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保持了一致。” 市纪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说。

“严守政治纪律,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组织纪律,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守办案纪律,不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案谋私和违纪违法办案;严守廉政纪律,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我市通过制定下发《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察局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的“五个严守”“五个不准”“十六个决不允许”,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

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巡察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必须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5月18日,全市2015年度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已进行3批系统巡察,分别对武侯区、大邑县、新都区、邛崃市、蒲江县、金堂县纪委监察局,市国资委纪委、派驻市国土局纪检组,派驻市工商局纪检组开展系统巡察,重点包括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尤其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及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纪违法问题等。

结合去年系统巡察的情况,今年的巡察更加注重统筹谋划,突出巡察队伍建设,选取法律、审计、财务和案件审理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组建3支精干的巡察队伍;立足规范,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汇报、工作反馈等相关制度,并编印巡察工作手册;注重工作创新,增加调阅信访案件资料和带案下巡两种巡察方式,提高巡察质量。截至目前,各组专门成立案卷查阅小组,深挖细抠,共查阅有关资料432卷,发现线索处置、案件查办、问题定性及处理等方面问题126个,已整改完成85个。“创新开展的系统巡察充分发挥了巡察的震慑效应,主要任务就是发现问题,目的是推动工作,实现全市纪检系统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注重预防

抓好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加强对信访举报承办权的风险防控管理,建立健全信访件受理、登记、排查、报批、分流、调查、督办等工作制度,防止私自扣压、处理和存放信访举报材料;加强对案件检查权的风险防控管理,加强对问题线索受理、登记、分流、排查、报批的流程控制,防止“跑风漏气”“权钱交易”,隐瞒涉案线索,篡改、隐匿、丢弃、销毁有关证据……为强化内部监督,防范廉政风险,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按照省纪委工作要求,今年,市纪委办公厅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此外, 市纪委还重点指导成华区、邛崃市、派驻市人防办纪检组、成华区龙潭街道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分层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同时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列入今年目标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全面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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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纪委

突出制度机制建设 加强自我规范

坚持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锦江区积极拓宽纪检监察干部投诉举报渠道,做到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截至目前,已受理6件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问题,为4名纪检监察干部澄清了事实;约谈纪检监察干部5人,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件3人,其中纪律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锦江区纪委积极构建自我监督的机制制度,在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制定《2015年度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集体排查规定》等16项工作制度,加强纪律检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制定《锦江区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廉政谈话制度》等5项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制定《锦江区纪委监察局保密工作制度》《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工作制度》等,实行信访和办案工作责任制,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增强干部带头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此外,锦江区纪委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了《挂职担任监察室主任任免职办理工作程序》(试行)和科级干部任职程序等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系统内部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温江区纪委

严格问责查处 强化执纪监督

温江区纪委监察局立足监督执纪问责,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温江区纪委对2名镇街纪工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不力的6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纪检干部违纪案件3起,给予纪律处分2人。其中,对一名纪检组长不按规定程序请假、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的行为,对其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并在全区纪检干部大会上进行了点名通报,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

邛崃市纪委

严惩处 严防“灯下黑”

邛崃市纪委始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严”字当头,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常态监督。邛崃市纪委定期开展纪检监察系统问题自查,不定期组织专项工作督查,突出纪检人员在岗情况、分管工作执行情况、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等重点内容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已开展问题自查2次,专项督查3次,检查纪检监察组织20余个,发现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督查台账不健全、监督制度不完善、材料不及时归档等问题40余个,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实时跟踪督促,及时纠正。

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2014年以年,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起3人、原任纪检干部1起1人,其中对扰乱公共秩序的何某和违反组织纪律的杨某2人调离纪检系统;对1名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5名调查问题履职不到位的委局机关工作人员和3名监督工作不力的镇乡(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委局机关1名干部和1名镇乡纪委书记实行提醒谈话,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

铸剑扎“笼子” 构建长效机制

为持续有力有效地发挥干部队伍在机构改革过渡期的作用,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注重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建章立制、严规明责,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起长效机制。一方面,协助委党组构建内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党组出台《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机构改革过渡期间有关纪律建设的通知》,以“六个严禁”强化过渡时期的纪律建设;出台《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述责述廉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成都市卫生计生系统杜绝行业“潜规则”30条(试行)》等制度规定,强化监督,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另一方面,筑牢自身制度“藩篱”,明确纪律规矩,出台《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规则》《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实施意见》和《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严格规范谈心、学习、督查、外出报批(备)、请示报告等日常行为管理,用制度锤炼纪检干部的过硬作风。

纪检组还围绕卫生计生系统点多面广线长、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坚持主业落实主责,纪检组长、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带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紧盯“少数”“关键”,把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为监督重点,把权力“风险点”和重点关注问题作为必查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纪检组长约谈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也约谈纪委书记,督促专职纪检干部主动作为、廉洁履职。今年来共约谈了2个直属单位4名主要领导,向1个直属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

市公安局纪委

严肃查处 绝不护短

对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纪检组组长李代富受贿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民警马腾川利用工作便利夹带香烟送给在押犯罪嫌疑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民警彭度桃违规经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市公安局以“零容忍”态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绝不护短。十八大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有4名纪检监察干部被立案查处,同时对帮教效果不好、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3名民警进行了岗位调整。市公安局纪委还集中精力抓案件查办,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60件85人,比2013年28件33人分别上升214.3%和257.6%。今年1-9月,共查办民警违纪违法案件53件,涉及民警6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56.30%和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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