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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关于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 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的决定

(2015年12月4日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5-12-11   来源:成都日报

成都是四川建设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城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中共成都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紧密结合成都实际,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就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进行了研究部署,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握全面创新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是破解创新驱动发展瓶颈制约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三大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大力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为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成都发展已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发展方式不优是面临的突出矛盾,依靠要素和投资拉动的增长方式已难以为继,迫切需要转换到以创新驱动为主、资源消耗少、科技含量高、环境质量优的集约型发展方式上来。在成都进入“新常态、万亿级,再出发”的新阶段,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中央和省委赋予成都的光荣使命,是成都抢抓重大机遇、贯彻国家战略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省委部署、担当首位城市的必然要求,是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的战略选择。以全面创新改革为契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以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以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军民深度融合创新两个通道为突破,紧紧扭住“创业天府”行动计划、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都科学城三大抓手,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发展、金融支撑、开放合作四大战略,着力强化组织、政策、法治、服务、舆论五大保障,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城市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形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

(三)基本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发展。把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通道,促进科技与经济、创新与产业、创新与创业紧密对接,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政策链融合发展。

——坚持全面创新,重点突破。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和开放合作创新,努力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军民融合深度创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突破口,大胆先行先试。

——坚持强化激励,人才为先。坚持把人才作为创新创业的第一资源,更加注重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把激励创新创业者的积极性放在优先位置,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和创造潜力。

——坚持深化改革,优化环境。把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双重任务,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开放、体制等相关领域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生态和政策环境。

(四)主要目标

——三年率先突破。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完成中央确定的改革试验任务,集中破解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军民深度融合创新通道取得率先突破,在知识产权、人才发展、金融支撑、开放合作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力争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科技投入水平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明显加快,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转型迈出实质性步伐。

——五年率先形成。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引领型发展,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发展新动力率先形成,强化研究开发,全社会研究与开发费用(R&D)占比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高,经济增长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科技进步,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要素和投资拉动转向创新驱动。产业新优势率先形成,产业发展迈上中高端,高新技术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比重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和高端产业集群。“双创”新生态率先形成,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搭建若干更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创新改革平台,形成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人才新高地率先形成,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聚集制度和更具灵活性的人才管理机制,形成导向鲜明、激励有效、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模式,人才结构更加优化,培育形成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开放新格局率先形成,建立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更加开放的创新创业政策、更加灵活的开放合作模式,有效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建设立足西部、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创新创业资源集散地,成为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和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

二、增强创新创业动力,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

加大创新资源整合力度,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校院协作、社会参与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为创新创业提供科技和动力支撑。

(五)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实施,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和研发机构,进一步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运用财政补贴、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支持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政府重大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调动企业参与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家创新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六)健全校院地技术创新联动机制

改革政府科技管理方式,建立跨部门科技项目统筹管理制度,形成覆盖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投入联动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科研项目分类管理,优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完善科研项目形成、遴选、评审和监管机制。加大对关键共性技术、重大技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创新成果奖励力度。改革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推进科研院所分类管理,支持有条件的转制院所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构建部省市联动、校院地合作机制,强化办学特色,共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打造校地科技成果转化区,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产业园和创新创业特色街区。加强国家重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布局建设西部国家科学中心,增强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领域的影响力。

(七)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深入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三权”改革,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建立科技成果强制转化机制,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成果完成人、研发团队可自主实施成果转化。探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健全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推动设立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完善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制度,制定技术类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放开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和转让限制,加快建设技术交易市场和基于互联网的虚拟技术交易平台。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完善使用首台(套)鼓励政策,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运用。

三、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打通军民深度融合创新通道

充分发挥军工科技和资源优势,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大力促进军民优势资源双向流动、相互转化,建立健全军民融合的统筹协调机制,拓展融合范围、提升融合层次,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打造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八)创新军民融合发展机制

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创新转化体系和产业培育体系,推动设立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制定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专项规划,统筹协调跨部门跨层级审批、军地信息沟通联络以及军民重大项目实施,促进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应用,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加强军民融合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军地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在蓉高校设立国防科技学院和国防科技专业。

(九)搭建军民融合创新平台

建立军民兼容国家重点试验室、产学研联盟等协同创新平台,在重点领域开展技术联合研发攻关。推动军民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建立军民两用技术和中试基地、技术转移中心、产业孵化中心。探索开展国防知识产权解密和转化交易试点,建立军工科技资源使用和服务价格补偿机制,推动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向民口开放。支持民口单位和科研单位参与军工科研项目、军民科研生产。推动军工科研院所改革、军工投资体制改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

(十)培育军民融合产业集群

开展军民融合产业投融资机制创新试点,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体系,将重大军工项目建设纳入全市工业发展布局,推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安全、核技术应用和新材料等重点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国家航空航天产业基地和军工电子、信息安全、核技术、激光、核电装备等一批军民融合产业特色园区。

四、加快产业创新转型,推动产业迈上中高端水平

坚持优化存量与培育增量并举、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并重,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科技创新作为产业变革的重要动力,以产业升级作为科技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先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都市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发展体系。

(十一)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加快中西部先进制造业领军城市建设,推动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引导先进制造业向分工细化、协作紧密方向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等领域转变,实现信息化普及、智能化转型、高端化突破,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广泛运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基础能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着力构建新型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联盟。推进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促进冶金、建材、轻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绿色改造工程,支持绿色清洁生产,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方式,促进企业加快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

(十二)推动服务业优化提升

创新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提升服务业开放水平,激发服务业发展活力,加快推进国家区域性服务业核心城市建设。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都市现代农业互动发展,促进产业融合与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延伸、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坚持以新兴业态引领服务业转型升级,优先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服务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培育发展云服务、数字消费、物联网、融资租赁、跨境电子商务等服务业新业态。加快推动文化与城乡建设、旅游、科技、金融、生态等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文博旅游、文化创意、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等文化优势产业,壮大骨干文化企业,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使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

(十三)推动现代农业集约发展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创新发展,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种业、绿色有机农业等高端产业,着力培育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业态。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试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健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金融创新服务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十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推进互联网广泛深度应用,加快基于互联网的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等创新,大力发展分享经济、平台经济和大数据产业,不断开拓产业发展新空间。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大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制造”,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应用试点示范,全面推广智能制造生产模式。推动互联网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交通、旅游、物流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互联网+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促进农产品物流企业提档升级。推动“互联网+民生”,加快推进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促进民生产业发展。

五、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

(十五)完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机制

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知识产权共享机制,深入实施专利战略、品牌战略、标准战略和商标战略,加快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推动设立国家商标审查协作四川中心。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在标准制定、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领军企业。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试点,探索设立成都知识产权交易所,完善知识产权评估、质押、托管、流转、变现机制。加强成都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建设,全面保护文化创意,实现版权增值价值。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组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

(十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动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机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加强国家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建设,优化专利申请资助政策,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的授权、国际专利申请及有效发明专利的维持。

六、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激发创新创业人才活力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人才强市。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系统构建创新人才引育、激励、使用机制,按照创新规律培养和引进人才,按照市场规律配置和激励人才,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

(十七)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评价制度,提高人才评价的社会化程度。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人员建立分类评价制度,积极探索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人才机制。推进职称分类制度改革,建立适应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用人主体和不同岗位需求的职称评定办法。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制度。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实施管理、技术“双通道”晋升制度。健全海外引进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对回国工作、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其国外专业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实施灵活的人才聘用和薪酬制度,突破职称约束,灵活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优化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批次限量管理政策。

(十八)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机制,大力引进和培育“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等国内外顶尖专家型人才。推动开展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优秀留学生毕业后在蓉就业等试点,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港澳台人才给予工作许可便利,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居留等便利,完善资金扶持、户籍管理、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措施。建立更加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高等学校、职业院所和企业合作办学,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积极培养技能型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加快实施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创业新星计划、产业实用人才开发五年行动计划,培养一支素质优良、勇于创新创业的优秀人才队伍。

(十九)促进人才自由合理流动

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制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管理办法,完善科研人员双向流动转移接续政策。支持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期间所取得科技成果可作为在原单位职称评定依据。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科技人才兼职。

七、实施金融支撑战略,增强创新创业金融支持

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对创新创业的助推作用,培育壮大创业投资,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创新创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着力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创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十)建立创新创业投资引导机制

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天使投资。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扩大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建立早期创投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加大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投向种子期和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的风险补偿。放宽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限制,扩大享受投资抵扣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范围。支持国内外知名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在蓉设立区域性总部。

(二十一)健全金融产品和服务机制

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推动设立为科技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进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建设,增强金融创新服务能力。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商业银行先行先试,探索股权和债券相结合的新型融资方式,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不断创新科技金融工具,大力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科创贷、成长贷、壮大贷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金融创新产品。积极争取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推动融资租赁公司扩大经营。探索建立“政府信用+商业信用+专业保险服务”科技保险发展模式,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研发责任险等险种。积极发展离岸金融,积极引进跨国公司离岸结算中心。推动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融合发展,创新产品、业务和交易方式。

(二十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推动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加强上市辅导和培育。推动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及集合债券。加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改革发展,推动建立与沪深交易所、创业板、新三板的转板机制。推动设立成都股权众筹交易所、固定收益类产品交易所、互联网金融资产和商品交易所,开展股权众筹融资业务试点,推动金融资产、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撮合、仓储物流服务及供应链融资。进一步深化成都高新区国家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

八、实施开放合作战略,加速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完善支持各类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的体制机制,拓宽开放合作渠道和领域,提升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三)建立区域协同创新机制

加快构建以成都为核心的成德绵协同创新共同体。建立成德绵协同创新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区域协同创新重大事项,实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政策共用。推进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发展等先行先试政策在成德绵共通共用。推动设立成德绵协同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建立成德绵区域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技术转移中心、创新网络和产业孵化基地,共建创新成果产业、中试和转移基地,开展技术开发和转移转化。

(二十四)积极引进全球创新资源

加强国际合作创新载体建设,规划建设国家级中韩创新创业园、中德产业园,加强中法成都生态园、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园等重点国际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打造具有示范效应和国际影响力的合作发展平台。大力引进世界知名大学、研发机构和企业在蓉建立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加快建设高水平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立科研设备、科学仪器、实验耗材等进口绿色通道,实施通关便利和税费优惠。推进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属地管理,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改革试点经验,争创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市场规则体系。

(二十五)支持优势企业开放合作

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建立境外投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支持优势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支持龙头企业、研发机构积极参与大型国际合作计划,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发挥电子信息、轨道交通等领域技术优势,在境外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企业孵化器。拓宽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持企业并购境外新兴技术、知识产权、研发机构和科研成果。

九、加快载体平台建设,打造创新创业发展引擎

坚持立足全省、辐射全国、影响全球,加快推进“创业天府”行动计划,推动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先发展,高水平高起点规划建设成都科学城,积极推动各区(市)县发挥自身优势建设一批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形成“一区一城多点”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布局。

(二十六)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

打造一流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政府推动、社会行动的创业活动开展机制,常态化开展“创业天府·菁蓉汇”创业活动,提升菁蓉汇、菁蓉创享会、菁蓉训练营三大平台功能,高水平举办成都全球创新创业交易会等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活动,着力打造覆盖创新创业全要素、促进全球创新创业要素流动和成果交易的品牌性盛会。优化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打造企业加速器,加快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梯级孵化体系。优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形成覆盖创新创业全过程的创新创业服务链。建立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和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深化大众创新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互联网+”创新服务网络体系。

(二十七)推动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先发展

制定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开发管理、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创新、重要资源保障、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率先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着力推进一区多园、产城一体发展战略,延伸示范区辐射范围。深化对外开放合作,率先形成国际互联互通新格局和全面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高端产业集聚区、开放创新示范区。

(二十八)推动成都科学城突破发展

秉承“创新为魂、科技立城”的发展理念,围绕打造西部创新第一城的目标,重点发展基础科学研究、互联网大数据、生物科技、高端制造、科技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创意研发设计等高端产业,打造创新创业要素聚集区。推动将成都科学城纳入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范围和绵阳科技城政策覆盖范围,在成果转化、财政金融、人才引进等领域开展改革试验,加快形成科技成果自主转化、创新人才自由流动、财税金融有效支持、土地要素创新保障的体制机制新优势,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之城、创新之城、宜业之城、生态之城。

(二十九)推动多点竞相发展

按照典型示范、分类突破、梯次推进的原则,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和发展优势,发挥区(市)县主体作用,创新政府管理,搭建创新平台,完善服务体系,以金牛环交大智慧城、武侯磨子桥创新创业街区、郫县菁蓉创业小镇科技示范基地、温江医学城科技创新基地、蒲江五金小镇创新试点区等创新驱动发展试点示范区为重点,以重点区域、创新园区、产业基地、创新平台为支撑,加快形成层级分明、各具特色、互补衔接的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

十、强化创新创业保障,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任务,更好发挥政府推进创新改革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形成职责明晰、积极作为、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创新治理体系。

(三十)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创新驱动发展摆在核心战略位置,加强工作统筹,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市级层面的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领导小组,统筹资金、人力、政策等创新要素配置,系统部署推进改革试验工作。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导向考核评价及奖惩机制,把创新创业发展成效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范围,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十一)强化政策保障

进一步完善支持全面创新改革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经济、产业、科技、教育、财政、税收、干部人事等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着力创新支持方式,拓宽支持范围,加强政策协同,支持和允许改革试验过程中试错、容错和纠错。加强政策评估和衔接,采用部门自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

(三十二)强化法治保障

积极推动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错免责制度,维护创新创业主体合法权益。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完善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制度,加快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十三)强化服务保障

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实行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商事制度等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转型升级,加快构建B2G新型政企关系和R2G新型政民关系,为创新创业提供高效便捷、公平透明的政务服务。

(三十四)强化舆论保障

进一步弘扬具有时代特征、体现成都特色的创新文化,着力激发求真务实、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创新主体、创新过程、创新成就的宣传引导,树立一批破难关、勇创新的先进典型。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让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创意创造源泉充分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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