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14号)
为全面恢复我省低风险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省应急指挥部决定对前期已发布公告中部分条款内容予以终止、调整或删除,现公告如下:
一、终止2号公告第一条中“暂停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具有交叉感染风险的经营单位,如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麻将场所和大型儿童游乐设施、健身房、室内游泳场(馆)等暂停营业。暂时禁止群体性聚餐(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及第二条中“凡2020年1月10日以来,从武汉等疫区入川的,应自觉居家隔离14天”的规定。
二、终止3号公告第二条“鼓励相关企业扩产扩能,抓紧技术改造,研发新品,提升质量,增加产能。支持具备一定条件企业转型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建立应急审批‘绿色通道’”的规定。
三、终止4号公告第四条“运送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资、医患人员的车辆,可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通行证,免费优先通行高速公路”的规定。
四、终止5号公告第二条中“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或居家自我隔离等措施”的规定。
五、终止6号公告第二条中“疫情期间,暂停麻将馆、茶室、网吧等有交叉传染风险的经营场所开业”及第三条中“暂停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规定。
六、终止9号公告第四条中“关闭娱乐区域。关闭商场中的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等人员密集的娱乐区域。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室内娱乐场所服务”的规定。
七、终止12号公告第三条中“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的规定。删除第一条中“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表述。
八、终止13号公告第四条“第4号公告第四条中‘运送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资、医患人员的车辆,可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通行证,免费优先通行高速公路’调整为‘在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基础上,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运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医患人员及返岗农民工的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优先便捷通行’”的规定。删除第一条中“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表述。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5日
新闻多一点
3月25日,四川省疾控中心向全川人民发出第四封信,并提出科学佩戴口罩等6项倡议。全文如下:
亲爱的父老乡亲:
你们好!
经过两个多月的齐心奋战,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我省已连续20日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所有县(市、区)全部为低风险区。今天,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各地生产生活秩序将全面恢复,我们的生活要从“暂停”模式切回到“运行”模式。
在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同时,国际疫情呈快速蔓延态势。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我省采取了对境外来(返)川人员实行全程闭环管理,强化社区兜底排查和公共服务类场所疫情防控等一系列科学、精准的防控措施。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彻底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在此,我们再次发出如下倡议:
科学佩戴口罩,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情况下可不戴口罩。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应随身备用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应戴口罩。
保持勤洗手、多通风,养成不随地吐痰和遵守咳嗽礼仪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乡村医生、疫情防控卫生员的各项工作,促进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发扬爱国卫生运动这一优良传统,做好居家及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共创卫生健康的社会环境。
坚持锻炼,保持适宜的运动量,提高机体免疫力。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佩戴口罩及时就医。
亲爱的父老乡亲们,
春风拂柳万物苏,
绿水青山春意浓。
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
疫霾初散,
美好的生活开始回归 。
让我们继续携手,
在不放松警惕的情况下,
努力工作,
共享美好的生活吧!
四川省疾控中心
2020年3月25日